“大家都需要保险,不光因为人人都会死,还因为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Dr. Marius
重疾险并不是保险公司发明的,它的创始人是南非著名的心脏外科医生Dr. Marius Barnard。
一、源起:一位医者的仁心和初心
故事要从一位罹患了肺癌的女病人说起,她是位有自己事业的单亲妈妈,有两个个孩子需要抚养。巴纳德医生为她实施了单侧肺叶手术,手术很成功,几天后女病人就可以回到家中,但仅仅2年后,当她再次来到诊所,巴纳德医生却感受到了死亡的讯息,因为她在本该休养的日子里仍然在不停地工作,作为一位母亲,她要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积蓄。这位女病人生前购买了寿险(身故或全残给付),如果保额足够,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没有问题,但这位女病人自己却永远失去了生命。
这段经历深深触动了巴纳德医生,他意识到,作为医生他可以救治病人,延迟和挽救病人的生命,但却不能解决病人因为缺钱而放弃治疗的难题,于是他产生了一种想法,设计一款能能让病人在确诊重大疾病的时候就能获得一笔保险金的保险,以此弥补财务缺口,让病人不至于因为财务上的死亡而放弃治疗。经过3年的努力,巴纳德医生成功了,1983年,第一份重疾险成功发行,并且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欢迎。
二、发展:逐渐走向多样化
1983年的首款重疾险,仅对心脏病、中风、癌症、冠心病手术提供保障,此后各国市场纷纷效仿,重疾险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保险市场上开始出现重疾险。
1、1995-2006年:快速发展
我国1995年的首款重疾险仅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出现,保障7种疾病,在世界首款重疾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尿毒症、瘫痪和重大器官移植术。2001年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公司争相进入中国市场,不过,当时的重疾定义缺乏统一标准,存在隐患。
2、2007年-2014年:行业规范化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发布25种重疾标准定义,并规定了6种必保的疾病。也就是在那一年,首次出现了保障轻症的重疾产品。此后,重疾险的疾病数量普遍增加到40种,也开始出现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
3、2015年至今:愈益多样化
新一轮的重疾产品产品更新以扩展种类、增加轻症和中症赔付为特点,多次赔付产品变得更加常见,各家保险公司也在产品设计方面更加注重创新性,增加保费豁免、就医绿色通道、专家咨询服务等。对消费者来说,拥有更为丰富的选择。
三、需求:延续经济生命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重大疾病并不会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但却很可能会结束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重疾险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根据2020年部分保险公司上半年的理赔年报来看,30-50岁已经成为重疾的高发年龄段,而这个阶段,正是大部分人承担家庭主要责任的核心阶段。
重疾险在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理赔标准时,可以按保额提供一次性赔付,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让患者不用为收入担心,安心治疗和休养,延长生命时间,换取更多无价的时光。
321151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